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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帮忙申请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省农业厅:假的!
时间:2017-08-08 09:08:34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宗兆宣 点击:277次

7月27日,海南日报刊发了《我省开始申报2016年度品牌农业发展资金》消息,让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兴奋不已。但最近不少企业感到疑惑:还没来得及进行申报,就接到自称是省农业厅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可以帮助办理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等项目,但需要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申报费用。对此,省农业厅郑重声明:省农业厅从未许可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从事上述活动,如接到此类电话,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据了解,我省2016年度品牌农业发展资金是选定“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品牌建设、名牌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营销推介”五大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奖励。据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品牌农业发展资金有一整套严格的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含科研技术单位)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市县(或生产基地所在市县)农业、畜牧、热作等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不能在多个市县重复申报。申报主体需要编制申报书,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主体3年内不能申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县相关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联合市县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和本级公示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送省农业厅评审领导小组进一步核实。
该负责人表示,省农业厅将综合评审结果及拟奖励申报项目送省财政厅审核后,会同省财政厅将拟奖励的申报项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农业厅向省财政厅报送奖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各市县。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将资金统一拨付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再由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拨付给申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省(部)直属科研院校获奖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给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拨付给申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