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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分享 | 品牌代言者类型及其符号特征
时间:2025-10-15 16:10:57 来源: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 作者:胡晓云 万琰 点击:682次

导语
2025年,由胡晓云主任和万琰博士主笔的最新专著《原型•文脉•现代化——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化》一书出版。本书对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化进行了全面地梳理阐述,通过16章的内容,分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与探讨,并提供了作者与团队近二十年的相关研究成果。
我们将本书主要内容编辑成推文,陆续分享给大家。帮助读者系统地了解地理标志农产品现代化发展的全貌,和品牌赋能的理论与实践。期望能与更多人一起,为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共同努力。
第十三章,阐述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品牌代言者选择”问题,以品牌代言者的类型及其符号特征、不同代言者的代言适用性为前提,提供了品牌代言人选择的元素提取法则与代言策略要求。第一节 品牌代言者类型及其符号特征。
2011年,地标农产品品牌白水苹果邀请演员许晴担任品牌代言人。此举作为地标农产品品牌的一个投入较大的传播策划,引发了众多关注。各方对此举的评价及其立场截然不同,当地果农等对贫困县白水高价聘请代言人许晴保留意见,认为“找明星不如找袁隆平代言”“砸重金请明星代言划不来”。而白水苹果果业管理局代表认为“明星代言提高苹果知名度”,白水县的政府官员则认为“做广告是好事,不见得非要请明星”,但白水县认为,许晴代言有效果,并在2015年与其续约。619此事引发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代言人选择的问题。根据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十大基础特征、四大核心特征,同时匹配其核心消费者群体的特征,应当选择怎样的品牌代言人类型,进行有效的代言,这是关系到品牌代言策略有效性的核心举措。
品牌代言者类型及其符号特征
一、品牌代言人及其品牌代言传播
(一)品牌代言人
品牌代言人,指的是为品牌发言,发表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言论,展示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行为,形成符合品牌个性的符号性和象征意义的品牌传播者。
品牌代言人与品牌名称、品牌标志、象征符号、标语、包装等一起,被界定为“品牌要素”。620“品牌代言人”相对应的英文词汇表达为“Brand Spokesperson”或“Brand Endorser”,在中国内地也被称之为“品牌形象代言人”、“品牌形象使者”等。
品牌代言人是品牌的战略性要素之一,是品牌特殊的象征性符号,是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品牌管理者利用或创造的,整合性、策略性地代表品牌发言、提供品牌信息,发表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言论,展示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行为,在各个与信息接收者、消费者接触的接触点上表现与品牌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并集中体现品牌个性、表现品牌特质的真实(或虚拟)的人、动物、其它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
根据品牌管理者的品牌战略和品牌传播策略构想,品牌代言人被赋予为品牌代言的特殊使命,在品牌传播的任何接触点上以代言者或推荐者身份出现。从品牌代言的多样性和完整性角度而言,品牌代言人应当称之为“品牌代言者”。621
(二)品牌代言传播
品牌代言传播策略的前身是广告代言传播,它是随着品牌及品牌化(Branding)的实践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随着整合营销传播(IMC)、整合品牌传播(IBC)等新的说服性传播理论及实践的产生与发展应运而生的传播策略。
在品牌消费和品牌竞争时代,品牌传播从整合角度取代并涵盖了单一的广告通道,单纯的广告代言传播无法满足品牌传播的需要,而品牌代言传播能够使品牌传播从单一走向整合,从手段走向策略,从产品走向品牌,从渠道走向要素。因此,品牌代言传播及其策略成为品牌时代的重要传播策略,它超越了单纯作为广告表现策略与方法应用的名人广告、明星广告、形象代言人、广告代言人等单一手段和单一传播信道层面的广告传播策略,是一种实施品牌战略意图的品牌传播策略类型。
在品牌代言传播活动中,代言者在传播中的身份属于传播中介,当信源信息传播的决策者选择了代言者策略,代言者便成为信源(品牌主)与信息传递对象之间的传播中介。622
品牌代言传播(Brand Spokesperson/Endorser Communication ),指的是在品牌传播过程中使用“代言传播”策略,利用代言人或代言者的形象及其推荐言行实现传播目标的传播现象、传播策略。具言之,它是品牌管理组织根据品牌战略目标,采用创造或利用真实(或虚拟)的人、动物、生物或静物、组织或群体等信源为品牌发言,发表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言论,展示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行为,形成符合品牌个性的符号性和象征意义的品牌传播活动。在品牌代言传播活动中,作为信源的品牌代言者以品牌的信源代言者身份出现,并整合信源,一致表现与品牌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构建并集中体现品牌个性,表现品牌特质、提升品牌核心价值与符号意义,是品牌战略管理的重要策略之一。
(三)品牌代言策略的应用价值
根据美国传播学者Gordon. L .Patzer的论点,在品牌代言传播过程及其体系中,品牌代言者的身份属于传播中介。终端信源——品牌经营管理者选择了采用品牌代言传播策略,使得品牌代言者成为传播中介。因此,品牌经营管理者是品牌代言传播过程及其体系中出现的代言者的信源,而品牌代言者又是传播接收者的信源。
图13-1 品牌代言者在品牌传播中的身份
作为品牌传播过程中连接终端信源和终端接收者的信息中介者,品牌代言者作为品牌信息的二级传播者,担当着品牌信息发布者,品牌推荐者、体验者、证明者、象征者等多种身份,在拥有这一特殊身份实施了有效的代言传播之后,品牌代言传播策略便可能产生特殊的应用价值:
1、可避免品牌信息的非人格化传达,体现品牌的亲和、感性的人格与符号魅力。利用品牌代言传播策略进行品牌信息的传播与沟通时,将利用人和动植物、组织甚至静物的亲和力替代品牌信息的物理属性、理性因素,用感性的、贴近相关利益者的情感因素和形式进行信息传递,使品牌信息富于人性化,并同时传达人格与符号的魅力,为品牌资产加分。正如大卫·艾克所提出的,将品牌作为人、作为符号。
2、可避免品牌信息的零散展示,使品牌获得统一性和整合力。品牌代言者属于整合品牌传播中的战略性符号,它不单在广告中得以表现,更在品牌传播的所有接触点和相关利益者接触与交流,形成“一种声音”“一个形象”的整合品牌传播。他(她、它)们不仅整合了品牌信息元素,使相关利益者能够在短时间内简单快速地获取信息,更能够统一、整合地体现品牌个性,而整合营销传播可获得整合认知的优势,涵盖接触的各个方面并产生整合的力量623,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可利用代言者创建整合力量,达到整合传播的整合优势。
图13-2 品牌代言传播策略的信息整合图景
3、可利用品牌代言者作为第三方信源的可信度,获得终端信源直接表达所不可能达到的背书效果。因为有其人所共知的利益驱动和作为说服性传播的“一般不为人所需要的传播行为”特征624,信息接收者对作为终端信源的企事业单位的言语行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负面判断,用第三方即品牌代言者进行中介表达,能够增加可信度,令相关利益者对品牌代言者产生好感并对品牌形成正向态度,加强品牌传播的有效性。
4、可深层次对应相关利益者。品牌主体可按照对相关利益者的特性认知,通过创造和利用代言者,建构品牌符号体系,塑造品牌个性及其气质,体现品牌的独特性、差异性,表现品牌形象,深层次对应相关利益者。差异化战略是三大竞争战略中的重要战略,而利用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可达到差异化品牌战略的实现并同时成就品牌资产。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里,产品的技术因素等很容易被模仿,而一个品牌所具有的独特个性及其气质资产,是无法复制的。
因此,有效利用品牌代言人(者),实施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可以提升品牌的亲和力、独特魅力,提高品牌的口碑与消费示范性,促进品牌价值增值,并“爱屋及乌”,达成品牌忠诚。
二、品牌代言者类型及其符号特征
历史上,因品牌方与品牌策划公司等的共同努力,开发了众多类型的品牌代言人(者)。这些品牌代言人(者)有其自身的符号特征。
(一)品牌代言者类型
根据众多学者的研究结论,以及作者本人对历史上出现过的品牌代言人(者)的应用研究,得出以下有关品牌代言人的类型分类。
表13-1 品牌代言者类型分类 资料来源:本研究根据四种互补标准分类而成
(二)品牌代言者类型区分
1、真实或虚拟的人
这一类型的品牌代言人是真实或虚拟的人。根据品牌战略管理者的目标,这些真实或虚拟的人被赋予为其品牌代言传播的特殊使命,在品牌的整体传播活动中以代言者的身份进行相关表现。而以真实或虚拟的人作为品牌代言或推荐者代表品牌发言、提供品牌信息,发表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言论,展示支持(或推荐)品牌的行为,在各种活动中表现与某品牌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并集中体现品牌个性、表现品牌特质的传播策略,一直被作为代言人应用的主要构成部分。
(1)由真实的人担任的品牌代言人。从历史和现实应用角度来看,该类品牌代言人大致包括9种类型的真实的人,即演艺明星、体育明星、专家(某一领域专业权威人士)、企业领袖(CEO)、企业员工、典型消费者、名人(指除了明星、专家、企业领袖等之外的知名人士,如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美女或美男、儿童等9类。
演艺明星指主要从事演艺事业,并获得了高知名度和注目率的演艺人员。体育明星指主要从事体育事业,并获得了高知名度和注目率的体育人员。专家指在某一领域中具有相关知识、并因此成为专业权威的专业人士。企业领袖(CEO)指的是某企业的领导人。名人指有相当知名度的知名人士,除了有相当知名度的明星、专家、企业领袖等之外,还有如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人。(本课题中一般单指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企业员工指的是某企业中的普通工作人员或一般的部门主管。典型消费者指的是某一产品或品牌的主要的、重要的消费者。美女或美男指具有美丽容貌等生理吸引力的男女。儿童泛指年龄未达少年期的幼小孩子。
(2)由虚拟人担任的品牌代言人类型。虚拟人包括虚拟演艺明星、虚拟体育明星、虚拟专家、虚拟企业领袖(CEO)、虚拟企业员工、虚拟美女或美男、虚拟名人(指创造的除了明星、专家、企业领袖等之外的知名人士,如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虚拟儿童、虚拟典型消费者、卡通人物造型(包括机器人)、拟人化造型等11类。
和真实的人比较,虚拟人大多属于想象创造的产物,是属于借助想象和技术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但其中的虚拟演艺明星、虚拟体育明星、虚拟专家、虚拟名人、虚拟企业领袖、虚拟企业员工、虚拟儿童、虚拟典型消费者、虚拟美女美男等会出现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在设计之前已经有相关的真实的原型存在;一种是整合各个真实原型的特征然后进行设计创造;一种是在设计之前没有相关的真实原型存在。前两种属于对真实原型的符号化设计或者卡通化,如将某名人卡通化的案例,美国通用面粉公司的贝蒂·克罗克是众多原型的结合,绿巨人则属于完全依靠合理想象所创造的虚拟人。当然,合理想象也一定会受到集体无意识即原型心理的影响。
已创造的人物角色的再利用,是指将已经被创造并或许已为人熟知的小说、童话等文学作品中创造的形象作为代言人使用,人物角色如日本的一休哥、铁臂阿童木,中国的葫芦娃等作为某品牌的代言人。
卡通人物造型指采用卡通、动漫等技法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如卡通的海尔兄弟形象。拟人化造型指采用拟似人物的造型方式创造的人物形象,如米其林轮胎的米其林男子形象。
2、真实或虚拟的动物
真实或虚拟的动物担当品牌代言者的包括各类动物、动物明星、卡通动物造型、虚拟动物明星(已创造的动物角色再利用)等四种。
与人和虚拟人类似,动物和虚拟动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物质形态的客观真实存在,而后者是通过想象和技术参与制作而成的。利用真实的动物作为品牌代言者的品牌不多,但利用真实或虚拟的动物作为品牌代言者的有成功案例如著名的百年啤酒品牌百威。
具有百年品牌史的百威一直采用真实与虚拟的动物、真实的人三种类型互补的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在不同的时期和空间使用了动物和人类包括马、狗、青蛙、蜥蜴、蚂蚁、典型消费者等众多的品牌代言者。
动物明星指的是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关注率的动物,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动物会成为明星继而成为一些品牌的代言者。但真实的动物担任代言者较少见,较多的是利用已创造的虚拟动物明星,如加菲猫、米老鼠、兔八哥、金刚、大力水手等多为虚拟动物明星,而许多品牌会利用这些虚拟动物演艺明星代言。如在法国冠军超市(Champion Supermarkets)的品牌促销活动中,利用兔八哥、金刚、大力水手这些消费者熟知度非常高的虚拟动物明星作为品牌代言者进行品牌接触活动的广告发动。虚拟动物明星大多为卡通动物造型。
3、真实或虚拟的生物体或静物
除了人和动物之外,由真实或虚拟的生物体或静物为品牌代言的情况较少见但呈现越来越多现象。此类代言者包括生物体、虚拟生物体、卡通奇幻造型、虚拟静物等四种。其中,虚拟的卡通奇幻形象造型在卡通造型技术的支持下使用得越来越多。卡通奇幻形象造型的品牌代言者是指以卡通技术创造的奇幻形象为某品牌代言,这一类品牌代言者中,过去最具典型性的数“Qoo”即酷儿。酷儿饮料于1999年在日本研制成功,2000年成为可乐在日本市场的第三大品牌,2001年相继在香港、新加坡等地上市,很快成为当地首位果汁饮料品牌。当年年底在中国陆续上市,不到一年,与统一、康师傅位于同一阵营。从产品导入至今,“Qoo”奇幻形象就一直伴随着该品牌饮料,作为品牌的形象与消费大众接触、互动,并有了酷儿网站、酷儿俱乐部等集聚品牌忠诚消费者的特殊接触管道。
虚拟生物体和生物体、静物或虚拟静物的代言现象不多见,但随着代言的符号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静物或虚拟静物的代言符号已体现出独特代言价值。如“竹叶青”茶叶品牌就在采用名人(体育明星)代言时,同时采用了围棋棋子这一象征性静物,符号化体现“竹叶青”茶叶品牌的品牌核心理念。特别是通过对静物的虚拟化、卡通化创造出的如“伢伢”(纳爱斯儿童营养牙膏)的新创虚拟静物代言者,如果设计可爱,能够得到很高的注目率、喜爱度、知名度和代言品牌的指名消费。
4、真实或虚拟的组织或群体
作为品牌代言者的真实或虚拟的组织或群体分两部分,每部分各有三种类型。真实的包括真实存在的公益组织或群体(如绿色环保组织)、娱乐组织或群体(如F4组合)、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或群体(如中国广告协会)等。 虚拟的组织或群体包括利用想象创造出来的、或利用网络虚拟形成的公益组织或群体、虚拟娱乐组织或群体、虚拟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或群体等。虚拟组织或群体也包括将已存在的组织或群体的虚拟化或卡通化利用,如美国万宝路香烟的品牌代言群体西部牛仔群体形象,是由一群模特扮演而成的西部牛仔群体。杭州市旅游品牌2004年对日本传播时采用了真实的代言群体——女子十二乐坊。
(三)品牌代言者类型的符号意义特征
1、真实与虚拟两极的符号学解释
在有关品牌代言人研究的十五种理论模型中,来源可信度与相似性理论模型、吸引力理论模型、意见领袖理论、品牌形象与品牌人格理论等,基本立足于真实存在的人特别是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专业性、吸引力、相似性、高社会评价和品德因子的真实的人而做的结论。但如果从社会影响理论、归因理论、文化意义转移理论、精细可能性模型、卷入度模型特别是符号学理论模型、原型理论模型分析,虽然同为人、动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与群体,但因为真实与虚拟、新创与既存的差异,会导致品牌代言传播策略产生完全不同的传播效果。
从符号学理论分析来看,“真实”体现为是作为物质形态或组织客观存在的意义,而“虚拟”则体现为人为的、非物质客观存在的“游戏”625。因此,真实的真和虚拟的“假”的符号学解释,会连带到归因倾向,顺从、认同和内化与否,对文化意义的认定、卷入度的深浅高低、信息处理方向的选择等。
(1)真实的共性特征
真实的代言者的共同特征是均作为物质形态或组织客观、真实地存在。因此,他们具有真实存在性、易消逝性、非可控性、非可塑性、社会性等共性特征。而物质存在性、易消逝性、非可塑性和非可控性会带来代言者真实的个性、吸引力、短期效果、成本风险等延伸共性;社会性则带来知名度、专业性、社会评价、匹配性、品德等延伸共性。这些共性特征导致作为真实的人、动物、生物体、组织群体在担任品牌代言者时不可忽视的矛盾:品牌长期发展与真实存在的非可控性之间的矛盾,生理吸引力和社会评判负面信息之间的矛盾,非可塑性和品牌延伸之间的矛盾等。真实的人、动物、生物体、组织群体的非可塑和非可控性导致策略实施的风险加大。相对而言,静物的非可控风险不大。
同时,真实的人具有身份复杂性。如前述,演艺明星、体育明星等在美国后来特别是在其它国家,也成了名人中的一分子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CEO代言现象分为代言在职品牌和代言它品牌两种;而专家、企业领袖等成为名人(宽泛意义上的)才具有更大的代言价值。因此,真实的代言者会因为真实存在而具有共性矛盾,也具有价值互补和力量融合的可能。
(2)虚拟的共性特征
虚拟依靠想象和技术创造所带来的共性特征,是非物质化的客观存在(当然,当虚拟形象成为一种实物呈现时,是另一种方式的客观存在)。而非物质化的客观存在所产生的符号意义为非真实、想象、象征、游戏等。因此,虽然虚拟是人为的虚拟,并可能被赋予了真实世界的文化意义,也存在着真实世界的价值评判,但它同时是一种非物质的真实存在,是一种以语言或象征建构起来的存在,具有被人控制的可控性、可塑性、可对应性等特征。同时,虚拟也许会带来人们对它的可信度的怀疑,或者做出非真实的认定,认为人们在虚拟环境里的生活状态皆是象征和语言建构的“游戏的世界”626。
2、既存与新创的差异性
(1)“既存”的特征
既存的品牌代言者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已存在的具有物质形态或组织结构的人、动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包括前述的真实的代言者的全部。这一部分既存的品牌代言者具有作为真实代言者的真实存在性、易消逝性、非可控性、非可塑性、社会性等共性特征,而物质存在性、易消逝性、非可塑性和非可控性会带来代言人真实的个性、吸引力、短期效果、成本风险等延伸共性;社会性则带来知名度、专业性、社会评价、匹配性、品德等延伸共性。既存的品牌代言者的另一部分是指已存在的通过想象以语言文字或技术创造出来的、虚拟的动物、人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等。这部分代言者包括前述的虚拟代言者中“已创造的角色的再利用”类型。作为已创造的角色,这一部分品牌代言者已通过想象与技术参与,具备了非物质的或物质的存在性、非可塑性和非可控性,并通过其它方式在人们心目中获得了个性、吸引力及其社会性,及由社会性带来的知名度、社会评价等。因此,既存的品牌代言者在被某品牌利用时,属于二次接触,是已存在的特性和作为代言者的特性两者的迭加。这种迭加,使既存代言者具有文化意义让渡和信息源效果意义,也增加了匹配的重要性。
(2)“新创”特征
新创的品牌代言者与既存的品牌代言者不同,是通过想象和技术新创造出来的动物、人物、组织及其其它想象生物、静物等。它是一个完全新生的事物。因此,虽然带着创造者投射的印记,但它是新鲜的,是按照人们的意志创造的。因此,它具有可塑性、可控性等特征,但同时没有既存代言人的知名度、个性印象等已有代言者的特征,与人们之间的沟通需要更多的认知和解读。
3、各种类型品牌代言者的符号意义差异
(1)真实代言者的符号意义差异
九类真实的人所具有的符号意义中,除了作为真实的客观存在物和作为人的理性与感性结合、社会性等共性之外,也有重大差异。如上述,演艺明星、体育明星、名人、专家、企业领袖等五种类型因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注目率、吸引力、专业话语权等因子而体现为“意见领袖”的代言或推荐的价值。企业员工因是企业中的普通人员或一般的部门主管,他们表现和承载着企业的服务特质、企业文化、员工面貌,典型消费者因是某一品牌的消费者,它们具有和消费者之间的成员相似性或态度相似性、产品体验性等象征意义。美女或美男因具有美丽容貌而存在吸引力并成为美丽的代名词,儿童则因幼小而具有可爱、纯洁的象征意义。因为各种存在要素的不同,他们更体现了符号意义的差异性。
名人(包括明星等)因是知名人士,其符号意义一般显示他或她由于是社会中知名的、引人注目的、杰出的或者显要的人物,具有在社会中的相对控制力,具有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因此,和名人、明星匹配的品牌与和其它类型代言人的匹配有本质差异,同时也更能让消费者产生移情心理、产生文化意义让渡。
明星一般分为演艺明星、体育明星两类。明星具有知名、个人魅力强、具有某种专业话语权等共性特征,不同的是,体育明星一般只是单一的体育专家身份和名人身份的结合,演艺明星则是真实身份、原角色身份、表演角色身份三重身份的结合。前一种身份真实并蕴藏着内含意义,后两种身份属于真实和虚拟两种符号的迭加。作为真实身份出现时,名人与明星的符号意义强于其它意义;作为原角色身份出现时,角色身份超过其它意义;作为表演身份出现时,表演内容的意义显示超过其它意义。三重身份集于一身,在不同的身份为主亮相时,其代表的符号意义不同。
专家因是某方面的专门家,其符号意义是专业、内行、严谨甚至刻板等。企业领袖所代表的符号意义是个人的能力、魄力、智慧所形成的传奇色彩和令人崇拜和信仰的理想与成功,而儿童的符号意义是真实、天真、纯洁、希望等。
真实的动物与动物明星、生物体因其所处的文化环境、与人之间的关系体验而被附加符号意义,各种动物与生物在各种文化和与人的关系中都具有约定俗成的符号象征意义。如中国文化符号和中国人眼中的狼的凶狠、狐狸的狡猾、狮子的彪悍、老虎的威严、兔子的温顺、猩猩的强大等。
真实的组织与群体由于分类不同而体现不同的符号意义。非盈利性组织一般体现的是具有人文关怀、公正无私的符号意义(当然,如果出现了如中华慈善总会的”郭美美”事件,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甚至重大的影响。但针对中国内地“80后”、“90后”的两度调查显示,该事件对这一群体对公益组织的评价基本没产生负面影响)627;行业与专业组织体现专业和权威性符号特征;娱乐群体组织则体现其娱乐性、吸引力等意义。
(2)虚拟代言者的符号意义差异
虚拟是想象、创造、技术、游戏的产物,更体现符号的象征意义。其中的虚拟明星、专家、名人、企业领袖、员工、儿童、典型消费者、美女美男、已创造的动漫形象等因存在原型会出现符号迭加意义,体现真实原型和符号化形象的迭加。原型和虚拟人、动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与群体的相似性、匹配性及其想象力将成为视听众在接受虚拟人(者)时的评判标准之一。而如纳爱斯儿童营养牙膏的“伢伢”这一类的虚拟代言者,因为是牙齿和儿童形象两种真实的人与物的原型的迭加组合,将体现两个原型组合的符号意义,牙齿静物原型基础上张扬的可爱儿童形象,使得“伢伢”更惹目标消费者喜爱。
如上述,真实的代言者是既存的,而虚拟的代言者是新创的。既存的因已有了存在的历史同时具有知名度、社会评价等先期特征或影响力,新创的则无任何先期特征或影响力,而虚拟并既存的类型也存在着先期特征或影响力。
当真实与虚拟结合,代言者符号将显示出新的意义。如日本“午后红茶”品牌采用已故明星赫本,在真实、既存的先期特征与好感度基础上,对代言人进行虚拟的故事演绎,既延续了代言人的先期特征与好感度、影响力,同时又开发了与品牌共同成长的生命未来 。
参考文献:
619 苑广阔:国家级贫困县耗资千万请许晴代言苹果值不值?人民网,2011年10月20日,http://opinion.news.cntv.cn。
620 (日)小泉秀昭.1999.ブランド構築における有名人広告の战略的考察:情報源効果と意味移伝の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モデル[J].日経広告研究所報,187:40-50.
621 胡晓云著:《品牌代言传播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一版,第10页。
622 (美)Gordon L Patzer.1985.The Physical Attractiveness Phenomena [M]. New York: Plenum Press,183.
623 (美)唐·舒尔茨著,吴怡国译:《21世纪企业决胜关键——整合营销传播》,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第21-23页。
624 (美)保罗·梅萨里(Paul Messaeris),王波译:《视觉说服-形象在广告中的作用》,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5页。
625 (日)古田隆彦.1987. 生活市场最先端—ボスト感性时代の読み方[M].出版地:ビジネス社,3-25.
626 同上。
627 胡晓云著:《品牌代言传播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