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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以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5-12-15 17:12:42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黄祖辉 蒋文龙 点击:657

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是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农业产业和农村公共服务区域化、连片化、集聚化以及跨村域发展的需要;组团式发展则是农业农村片区化发展的重要方式和组织创新。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有助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最终推动乡村振兴百花齐放、美美与共。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其中,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既是适应我国农业农村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与特点、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又是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农业产业和农村公共服务区域化、连片化、集聚化以及跨村域发展的需要。组团式发展则是农业农村片区化发展的重要方式和组织创新。揭示乡村组团式发展的内涵特征、发展意义与驱动力量及其实践价值,对于提高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的效率、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乡村组团式发展的内涵及意义

所谓乡村组团式发展,也可称作乡村组合式或抱团式的发展。从组团式发展的组合对象看,主要涉及主体、资源、产权、组织、品牌、市场、技术、产业的组合和再组合;从组团式发展的组合方式看,主要体现为横向组合、纵向组合和纵横交互组合;从组团式发展的组合质态看,包括外延性的组团和内涵式的组团,前者的效应主要体现在组团的物理组合效应(规模与空间),后者的效应主要体现为组合的生化效应(集成与优化);从组团式发展的应用场景看,主要涉及乡村涉农产业和乡村公共服务这两大领域的组团式发展。

乡村组团式发展从要素优化配置的新质生产力角度看,新质生产力发展不仅要重视关键性或颠覆性科技创新而形成的新质生产力质态的牵引,而且也要重视以全要素优化组合、集成创新而形成的新质生产力质态的牵引。这个全要素的概念,不仅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这些传统的基础性要素,还包括技术、制度、数据、文化、生态、品牌等赋能性要素。全要素优化配置就是基础性要素与赋能性要素的优化配置,由此而形成的集成创新和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源泉。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在许多领域都体现着这样的效率。如通过组团式发展,将乡村分散化、碎片化的农户产业形态转变成片区化、集聚化、规模化的形态,再通过数智化赋能和品牌化打造,提高产业效率和价值,使这些产业从“形散”走向“神聚”,从“物理组合”走向“化学反应”,形成组团式的“命运共同体”。又如,通过数字化赋能和互联网平台的功效,实现村与村在党建、乡村公共治理、教育与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联盟化、共建共享式的组团式发展,大大提高了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效率。

汇聚乡村组团式发展的驱动力

当前,在政府和市场的驱动下,发展规划的驱动对乡村组团式发展具有引领性的作用。规划就是行动方案,就是顶层设计。没有统一的顶层设计,乡村组团发展必定左顾右盼、左右摇摆。但长期以来,一些重点村已经做过多轮规划方案,比如美丽乡村、未来乡村、数字乡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等,这类规划大多是为了申报项目,属于专项规划范畴,并不需要为项目落地运营而负责。今年4月,浙江省委农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运营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显而易见,与单村规划相比,片区化、跨村落的组团发展规划更加系统,要求也更加落地。它不再是各村各行其是、各自为战,而是将片区化、跨村落的组团式发展作为一个整体,围绕如何运营、如何让要素流动更为有效等核心问题,为解决基础设施升级、道路标识统一、公共服务共享等具体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换言之,只有通过规划,将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串联,组团式发展才能形成更强的辨识度和竞争力,更容易获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认可,“零散的村庄集合”才能变成“功能完善的整体区域”。

农业区域性公用品牌是乡村组团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它不仅能使品牌主体对品牌形成内生的认同感和忠诚力,而且能生成和谐高效的产业共生生态和包容性发展环境。因此,打造区域共用性品牌,不仅要重视品牌经济效用的打造,而且要重视品牌的地域文化效应和制度效应的形成和打造。形成品牌认同必须打造共同的IP。这个IP不仅是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最为核心的竞争力,也是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最为根本的辨识度所在。

另外,数字平台驱动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十分重要。只有通过互联网数字化的平台,才能使分散化向整体化的转变成为可能。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以村为单位,形成了相对分散、各自为战的基层治理格局。有些村镇街道虽然建立起数字化平台,但相互之间并不兼容,导致重复建设,浪费严重;宝贵的信息数据因为涉及治理、产业、交通等不同领域,分布于多个部门和领域,纵向无法对接,横向无法打通,因此形同“孤岛”,无法有效利用。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能重塑“统”的规模优势与“分”的个性活力间的平衡关系,能为乡村形成组团式发展的“生命共同体”提供可复制的技术路径。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有助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片区化组团式发展需要建构利益机制。和谐和美的利益机制,不仅能体现内在的激励约束,而且具有正向的外部性,是一种能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是真组团还是形式主义的假组团,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有没有形成利益联结的运营主体,有没有构建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联结机制。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系特殊法人,不可能实施破产,因此,为了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化运营之间形成“防火墙”,同时又能适应乡村社区从封闭运行到开放经营的趋势,可组建有限合伙的“强团公司”。该主体应以现金入股,由村集体完全持有股份,村与村之间占股基本保持平均,在资源具体使用时可一事一议。与社会资本合作时,可采取由“强团公司”委托运营,或在“强团公司”基础上合资成立二级主体。“强团公司”应在“组团联席会议”指导下,采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组建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主体法人应由重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出任,职业经理(CEO)可公开对外招聘。“强团公司”经营时切忌与民争利:只要农民能做的,“强团公司”就不要去介入,如开设民宿、农家乐等。在收益保证的情况下,可尽量采取众筹等方法,吸引农民加入股份,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发展共同体。

共同富裕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本质特征,是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的初心、目标所在。因此,根据每个组团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因地制宜设计共富模式,才能真正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组团式发展。一要从“组织”上解决“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解决乡村经营人才严重不足的难题,目前各地纷纷对外张榜招聘,引进外来人才。这固然是无可厚非的现实选择,但我们也必须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出发,在引进外来团队的情况下,注重配备一定比例的本地人才,在工作中创造条件培养其成长。二要从“股权”设计上解决“为了谁”的问题。由于“强团公司”的经营涉及多个乡村的资源和资产,为了确保村集体资产和资源不受损失,并且能够享受到共富经营的成果,也可考虑“强团公司”100%由村集体投资入股,组建成平台式的一级运营公司;二级公司则可完全开放,与社会力量合股组建,相当于项目公司。三要从“联农带农”上解决“惠及谁”的问题。要鼓励“强团公司”在租用农民土地、闲置农房时,做到就地就近聘请用工为主,让农民群众能做到在家门口充分就业。但在与社会力量合作时,要通过保底租金与收益分成相结合的办法,让村集体能够通过股份纽带,将村集体发展与社会资本发展深度绑定,而不是简单地“一脚踢”,一租了之。

(作者黄祖辉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首席专家;蒋文龙系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