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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在生长 田有守护 ——杭州耕保四十年 迈向专门立法新征程

时间:2026-09-24 17:09:49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石慧 刘园园 叶岚 点击:521

临安太湖源镇金岫村“千亩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万亩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一个热爱中华大地的人,他一定会爱她的每一条溪流,每一寸土地,每一页光辉的历史。”

从历史中走来,杭州坐拥山水之胜,也身负超大城市的发展之重。良田如何留存,城市如何生长,从来是一体两面的同一份答卷。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8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这是我国首部耕地保护专门立法,将于202711日起施行。

一部综合性法律走过四十载春秋,筑牢耕地保护制度根基;一部耕保专门法开启全新征程,回应新时代治理命题。耕地保护所要回答的,早已不只是“留下多少田”的数量之问,更是“留下怎样的田”的质量之问、生态之问。

四十年来,杭州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在《土地管理法》框架下,一手保障城市发展,一手守护耕地资源。城市向何处生长,良田如何长久留存?循着这座城市依法管地、节约用地、严格护地的历程回望,便能读懂今日为耕地保护专门立法的实践基础与时代分量。

一条主轴伴城四十年

今年的土地日,走进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土地管理法》颁布四十周年杭州实践回顾展”现场人流如织。历版法律文本、鲜活历史影像、翔实政策沿革……汇聚成杭州守护沃土与托举发展交织并进的时光长卷。

把时针拨回至四十年前,杭州面临的是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命题:城市建设需要土地,粮食生产同样离不开土地,有限空间如何统筹?

展墙上,钱塘江边的萧山围垦鏖战正酣,数万建设者“向潮水夺地,向海涂要粮”,开拓出一片广袤沃土。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土地权属、规划利用和建设用地审批等有了法律遵循,城乡土地利用逐步纳入统一法治框架。

改革与保护,几乎同时起步。1989年,杭州签下首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基本农田保护区试点也于同年年底启动。1993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通过省级验收和鉴定。城市建设有了新的用地机制,农田保护也逐步厘清责任、明确边界。

1998年,《土地管理法》全面修订,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次年,杭州市首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对发展用地与耕地保护作出统筹安排。1999年至2002年,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农田116.6万亩,新增耕地11.88万亩,在保障发展中守住耕地、改善耕作条件。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亲自擘画实施了“八八战略”,将统筹城乡发展、发挥生态优势等纳入浙江发展的整体部署。循着不断深化的实践脉络,杭州把节约用地、农村土地整治和保护者受益逐步结合起来。2010年,全市部署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七个乡镇(街道)试点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基层守田有了看得见的回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持续深化节约集约用地与耕地保护实践,通过“空间换地”等举措盘活存量、提高用地效率,在保障发展的同时减轻新增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压力。

与此同时,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完善。2016年,杭州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也在杭召开。从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到建立保护者受益机制,耕地保护迈向更深层、更长久的制度保障。

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进一步统筹。2024年,《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明确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4.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5.16万亩,保护底线与发展空间统筹落到“一张图”上。

四十年来,杭州在法治框架下不断探索,一条主轴始终贯穿其间:以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城市发展,以严格耕地保护守住粮食生产根基,让城与田共同支撑长远发展。

一方良田探出新路径

展厅留住了过去的纸墨与光影,迈入新时期,杭州耕保循法而行的步履从未停歇。

杭州“七山一水二分田”,耕地资源禀赋有限,东部建设需求集中,西部山多田散。对这座不断生长的城市而言,每一块耕地都格外珍贵。空间约束之下,杭州既要向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也要让留下来的耕地保得住、种得好。

耕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保住数量到提高质量,从严格执法到统筹生态,杭州的耕保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

经济激励之外,更要把责任落实到人。2015年,余杭街道永安村的田头立起一块公示牌,标注“保护面积8342亩、田长张水宝”,在全国率先探索“田长制”。从一村先行到全域铺展,如今杭州已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体系,把责任落到每一块田、每一个管护环节。

田长用脚丈量土地,技术则把巡查的目光送上高空。杭州逐步构建“铁塔探头+无人机+遥感影像”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固定探头守重点、无人机巡盲区、遥感查全域,全天候监管网络持续织密,推动监管精准提效。

临平区的“低空智巡”,让这种变化更加直观。10套固定机巢,织起全域“10分钟响应圈”——指令下达,最近的无人机即刻起飞,10分钟内回传现场画面。依托人工智能影像比对,问题图斑识别准确率超95%,巡查效率提升三倍;平台还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衔接国土调查云平台,为当日举证、当日入库提供“硬核”支撑。

不仅要耕地保护有激励,更要监管执法“长牙齿”。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等行为,杭州依法推进整改、追究相关责任。

田有人守,更要种得好。2021年,杭州启动“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将散落在村庄、道路和沟渠间的“巴掌田”连成大田。“十四五”期间,杭州累计完成“百千万”工程项目245个,建成万亩方6个、千亩方109个,形成集中连片耕地31万余亩。

“百千万”工程带来的不只是重新被看见的土地价值,还有重新被点燃的乡村发展信心。

桐庐梅蓉村,千亩稻田铺展在富春江畔,土地整治、粮食种植与乡村艺术在此相融;淳安汾口镇依托茅屏村、云林村等打造“稻立方”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现代农事服务串起粮食生产全链条;临安光明村建设起杭州首个设施稻渔生态综合种养基地,拓展出生态养殖新空间;萧山钱江世纪城的“稻田CBD”让繁华都市与丰收田野相望,铺展出城与田和谐共生的独特景致。不同的探索,共同写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田野注脚。

一部新法“耕”护新征程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勾勒的全链条治理图景,在杭州已有坚实实践基础。要让这份保护更系统、更长效,也应回到法律的标尺下,寻找进阶方向。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靳相木长期关注耕地保护法治演进与地方实践。在他看来,《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的制定,直指当下治理的深层矛盾:“耕地总量下滑势头虽已初步遏制,但‘非农化’‘非粮化’隐患仍存,质量短板、生态压力凸显。将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上升为刚性法律,是守牢粮食安全根基的必然之举。”

对于两部法律的定位,业内已有清晰共识:《土地管理法》管全局、管框架,是土地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管纵深、管细节,是耕地领域的专门立法。两者并非替代关系,而是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共同筑牢耕地保护的法治屏障。

“耕地保护不能只盯住数量单一维度。”靳相木表示,守住数量是底线,提升质量才能保障产能,维护生态则关乎长远。新法将数量、质量、生态纳入一体保护,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约束作用。

其中,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与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挂钩,永久基本农田可依法按程序优化调整;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上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受损耕地也配套相应生态修复制度。“这一系列创新举措,既是立法创新点,也是今后耕地保护法治实践的重点。”

杭州近年来的探索,可以从这套法律规则中找到清晰坐标。靳相木指出,杭州实践将经济激励、责任落实、日常监管与质量提升结合起来,为新法落地提供了鲜活的地方样本。

纸上的条文要经受田野检验,首先要回答责任如何落实的核心问题。

靳相木认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将党政同责上升为法律制度,并把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提供了更明确的法治依据。其中包括,将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主体;对弄虚作假、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等行为依法追责,并督促恢复种植条件;推动各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形成职责明确、衔接顺畅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看得见”到“看得早、判得准、管得住”,杭州的耕地监管体系在技术赋能中持续迭代,推进AI识别、遥感监测深度应用,完善“空天地网”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模式从“发现—处置”向“预测—预防”转型。

往长远看,超大城市还要算好空间治理的大账。“耕地保护并非给发展设限,而是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靳相木提到,杭州可在“多田套合”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从单一资源管控向空间价值运营转变,将耕地保护与都市现代农业、农文旅融合、生态服务等多元功能统筹考虑,为超大城市统筹耕地保护与发展保障探索可复制经验。

四十年守土实践遇上专门立法的制度护航,守护良田常在、稻浪绵延,正是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最深沉有力的时代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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